國立嘉義大學創新育成中心技術移轉分配權利金收支管理要點
民國104年11月10日104學年度第3次行政會議通過
一、 國立嘉義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妥善管理技術移轉分配權利金,特依「國立嘉義大學研究發展成果暨技術移轉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訂定「國立嘉義大學創新育成中心技術移轉分配權利金收支管理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本校技術移轉分配權利金之保管及運用,應以推廣本校技術,增進智慧財產教育績效為目的。
三、 本要點適用範圍為本校財衍生技術移轉授權金之分配款及其他經本校認定之項目。
四、 為便於聯絡與管理,本校技術移轉分配權利金由研究發展處創新育成中心掌理有關預算審議及智慧財產推廣等事務。
五、 除經專訂合約或專案計畫分配金從其規定外,其餘之運用範圍如下:
(一)支付專利師或業界代表出席專利審查會議之車馬費及出席費。
(二)辦理校園智慧財產宣導及認識智慧財產等講座之講習費。
(三)辦理智慧財產權推廣之活動使用。
(四)其餘校屬智慧財產申請、維護、申覆、臨時人力或其他相關支出,得經簽奉校長核准後支給。
六、 本校創新育成中心技術移轉分配權利金,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要點規定辦理。
七、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附件一
prescription card discount
link cvs prescription coupons
discount prescription drug cards
link coupon viagra
coupons for prescription medications
site coupons for prescription drugs